近日,北京丰台公安分局连续打掉多个电诈黑灰产团伙,查获嫌疑人15名。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警方处了解到,这些团伙会组织他人到金店大量购买黄金制品,以此转移电信诈骗被害人的涉案款。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近期全国多地均有警方发布类似通报,称有人在当地大量购买黄金,此举实际是电诈团伙在进行“洗钱”。 男子花53万元买黄金,为帮电诈团伙转移赃款被抓 据北京丰台公安分局介绍,今年2月24日12时许,一男子来到丰台某金店内,刷卡24万元购买600克投资金条,一个小时后,他又出现在丰台另一家金店内,购买29万元的投资金条。 警方介绍,这名男子并非财大气粗,而是以购买投资金条的方式将电信诈骗案被害人的涉案款转移。 “金条便于隐蔽携带,现在很多涉诈团伙都喜欢用这种方式将诈骗得来的资金洗白转移。”负责侦办案件的芦警官介绍。 “为逃避打击,真正的诈骗分子不会自己去抛头露面,这些到金店购买金条的人都是诈骗团伙通过各种方式物色的人员。被物色者带着有赃款的银行卡和手机,到金店疯狂刷卡消费,然后将买到的黄金交给上家,获取佣金。” 针对涉诈犯罪组织者以及“买金人”等,侦查员调取涉及多个现场周边百余个探头,查阅800余小时录像,追踪影像70余公里,最终确定4名带队嫌疑人身份,1名买金人身份以及10名“卡农”身份。这些“卡农”为获取个人利益,按照组织者指令从外省来京,与“带队人”接头后蹲守在银行附近,待涉诈款存入后立即到银行柜台办理取现业务,成为电信诈骗环节中洗钱犯罪的重要一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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