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广东惠州检察机关起诉的又一宗洗钱案获当庭宣判!
VIEW CONTENTS
菲友社区 首页 菠菜资讯 查看内容

广东惠州检察机关起诉的又一宗洗钱案获当庭宣判!

2021-11-13 14:08| 发布者: 脸庞灿烂的笑容| 查看: 1018 |原作者: 脸庞灿烂的笑容
摘要: 11月9日,由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洗钱罪一案在博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依法当庭作出宣判:以洗钱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王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通过该案的成功当庭获判,彰显了惠州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的坚定决心和高效行动!

11月9日,由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洗钱罪一案在博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依法当庭作出宣判:以洗钱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王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通过该案的成功当庭获判,彰显了惠州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的坚定决心和高效行动!

该案经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后,侦查机关以受贿案关联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该案移送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惠州市检察院反洗钱办公室的指导下,博罗县检察院迅速推进办案工作,经办案检察官全面、细致审查卷宗材料后,发现王某某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洗钱罪,遂要求侦查机关对相关证据材料进一步收集、查证,并列出有针对性的讯问提纲,对王某某进行了多次讯问,依法认定王某某的行为构成洗钱罪,并提出量刑建议,改变了侦查机关对王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定性。

同时,检察机关对该案强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经办案检察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并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当日的庭审中,公诉人进行了有力指控,人民法院认可王某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支持检察机关对王某某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认定的罪名,并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遂当庭作出宣判,以犯洗钱罪,对王某某作出如上判决。王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独家文章
Copyright   ©2015-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