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旅馆老板娘要雇管家打扫旅馆,却未替员工申请正确的工作准证,还教唆丈夫以他的名义为其中一名员工申请女佣工作准证。夫妻俩各判坐牢六个星期。 案件于本月2日下判,被告郭秀华(58岁)是K2 Guesthouse的负责人,在波纳维斯达和惹兰勿刹经营两家旅馆。她和丈夫温明发(61岁)因为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各被判入狱六周。此外,郭秀华也因非法雇用外籍女佣,另罚款9000元。 根据人力部今天(11月10日)发出的文告,郭秀华于2018年8月面试了菲律宾籍女子戴尔莫(35岁),有意雇用对方当旅馆管家。两人达成协议,由郭秀华为戴尔莫申请女佣工作准证,而非所需的S准证。 由于郭秀华当时已为另一名菲律宾籍女子阿琳桑甘(37岁)申请了女佣工作准证,不能再雇用第二名女佣,她因此要求温明发代为替戴尔莫申请准证。温明发事后向人力部谎称,雇用女佣是为了照顾有特别需要的母亲和兄弟,还为此提呈了医生证明。 戴尔莫2018年10月入境新加坡,她和阿琳桑甘皆在郭秀华经营的旅馆工作,不过根据法令,外籍女佣只能在所登记的住处工作。 戴尔莫工作约一年后事情才被揭穿,她去年11月被判坐牢六个星期,罪名是在申请女佣工作准证时向人力部虚报资料,她未来也不得再到本地工作。 人力部说,所有的雇主和工作准证申请者都必须提供详实的资料,违例者可被判坐牢长达两年,或是罚款最多2万元,或两者兼施。(人名译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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