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通过网络虚假贩卖叉车的诈骗罪案件。该案被告人实施诈骗90余起,实际骗得人民币280余万元,其中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其他四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刑罚。 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付某与他人预谋,由其出资购买一辆九成新某品牌叉车为样车,供“经理”史某等人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销售信息诱骗被害人。 “经理”与被害人联系后,通过微信发送样车的图片、视频,以及伪造的营业执照、身份信息等取得被害人信任,再由付某冒充物流公司人员视频验货装车,诱骗被害人支付定金及货款。为逃避打击,付某向部分被害人交付了二手翻新接近报废的贴牌叉车。案发前,付某分别伙同史某等4人以上述手段实施诈骗90余起,实际骗得人民币280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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